笔试
(一)笔试科目
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。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,其成绩方可有效。
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。
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,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。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(历史、地理、政治)的考试;报考本科第二学位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。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制定的《考试大纲》为准。
(二)笔试时间及地点
9月19日 9:00-11: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
14:00-16:30 申论
9月20日 9:00-11:30 文化综合或民法学
笔试地点在济南市设置。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,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。
(三)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
笔试结束后,按下列公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。
笔试总成绩=
×50+
×50
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。考生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(www.rsks.sdrs.gov.cn)查询笔试成绩。
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,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。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,取消录用计划;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,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。